医保外地就医重要通知
丰台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通知:
为规范医疗保险手工审核报销流程,确保基金安全,针对审核中部分外埠医院无法明确是否为定点医疗机构及其等级的问题,自2018年4月1日起,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在异地发生的符合本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到本人在京居住地办理手工报销时,需向医保中心提供本人就医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和等级证明。住院及外伤患者需向医保中心提供本人就医全套病历(包括首页)的复印件。
人事处、校医院
2018年10月19日